江苏省无线传感网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
总 则
1、 服从实验室的安排与管理,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与工作。
2、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将其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3、 注意实验室公共卫生,按时清扫,保持整齐、清洁的实验环境,严禁吸烟和乱扔杂物。
4、 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环境,不得在实验室喧哗和大声接打电话。
5、 爱护仪器设备和公共设施,不得私自占用;借用时应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归还。
6、 不得利用实验室的场地、设备或人员从事与实验室项目无关的事情;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机器设置与参数配置。
7、 做好资料的归类保护工作,禁止泄露、转移书籍文档与程序数据。
8、 加强项目保密意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漏项目的任何信息。
印章管理制度
1、江苏省无线传感网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印章由实验室主任指定专人保管和监印,一般不得携章外出。
2、凡以实验室的名义发文,按公文处理办法,经实验室主任审查合格后,方可用印。
3、凡以实验室的名义上报各种材料、报表、评审表以及签订各种合同、协议、出具公函、证明等,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方可用印。
4、因出差或联系工作,须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具介绍信。
5、任何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盖章。
6、用印必须实行登记制度,记录用印时间、事由、批准人、用印人、监印人等信息。
7、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印章管理,印章保管人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按规定办事,如违反规定用印,给实验室造成损失或负面影响,要追究相关责任。
科研论文规范
1、实验室人员应严格遵守科研道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的论文与科研成果,论文中应全面列出所有参考过的文献。
2、实验室人员应严肃对待实验数据,严禁对数据进行伪造或主观筛选。
3、实验室人员在论文中加署他人名字时,须得到他人许可,标注各级基金项目时,须经项目负责人授权。
4、研究生署名“江苏省无线传感网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或重点实验室教师姓名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须经指导教师审核。
5、在重点实验室取得的科技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等归重点实验室所有,成果发表时应予以注明。
6、实验室人员有责任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科研成果的管理与归档工作,论文发表后,应及时提交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备份。
7、本条列未说明的内容以《南京邮电大学学术道德规范条例》为准。
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必须做好防火与防盗工作,建立健全以各研究室负责人为主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管理与监督。
2、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随意搬动,实验室人员应学会使用消防器材,积累消防经验,有情况及时通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
3、电类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大功率设备必须使用专线,并防止超负荷用电。
4、实验室内不得存放强电磁、腐蚀性及辐射性物品。
5、每天锁门前应检查门窗、电源等是否关闭,发现有盗、火、水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工作人员,重大问题要迅速报告校保卫处。
6、每个房间必须有一把备用钥匙集中在办公室,由专人妥善保管,仅用于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其他情况下一般不予使用,需要换锁的房间,工作人员应将一把新钥匙交到值班室备用。
7、实验室工作人员应尊重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及值班人员,配合他们的工作,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制度。
8、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而发生火灾、事故、被盗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和安全责任人的过失。
仪器设备维护制度
1、所有设备到货后,实验室主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书和装箱清单逐一查验实物的数量和型号是否相符,配件、说明书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配套,质量、性能是否合格。如在验收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实验室的设备实行专人管理制度。各类设备均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所到设备的技术资料,如说明书、保修卡等,均作为重要材料保存。
3、凡借用本实验室设备的人员,应在“仪器设备借用记录表”上登记,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同意、管理人员协助安排。归还时,管理人员应进行检查验收。
4、实验室专职人员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
贵重仪器使用规定
1、 实验室的任何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动用。
2、 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得随意将所借仪器拆卸或携带外出。
3、 操作前应认真查阅仪器操作说明和使用注意事项,初次使用贵重仪器的人员应当经过一定的操作培训或指导。
4、 使用过程中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并在仪器使用本上登记,记录仪器运行状况、使用时间等,使用人发现问题,须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
5、 管理人员根据仪器出现问题的程度,有权暂停使用,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随意强行使用。
6、 管理人员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实验室主管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同意后,管理人员负责联系修理事宜。
7、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时,视其损坏程度和情节,将对责任者实施一定的处分与处罚。
网络安全管理规范
1、加强病毒防范意识,实验室人员不得利用实验室计算机浏览非法网页。
2、做好U盘、移动硬盘等个人存储工具的查毒、杀毒工作,并及时进行操作系统、杀毒软件的升级更新。
3、带病毒的电脑不得接入实验室网络。
4、路由器、交换机以及服务器等关键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和维护,并保存其驱动程序、保修卡和重要随机文件。未经允许,不得在服务器上操作或安装新软件,不得对交换机、路由器等运行设备的配置进行更改。
5、保持清洁的机房环境,控制合适的温度与湿度范围,保证稳定的电力供应。
6、网管人员有责任对网络上的数据流进行监控,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响应和处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应严格保密。
7、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数据保密及备份的相关规定
1、根据项目保密级别和数据用途,确定不同的存取权限与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实验室的程序代码与数据文档。
3、重要代码、重要数据的修改须经过相关人员的同意与授权。
4、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与保存,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5、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等措施。
学术活动条例
1、为建立和加强学术联系,扩大实验室在省内外的知名度,开阔专业视野,了解学科动态,实验室将定期及经常性地举办学术讲座活动,邀请国内外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来室做学术报告。
2、实验室鼓励本室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如日常学术进展报告、专题讲座及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情况介绍等。
3、为保证学术讲座活动的经常性和条理性,实验室应每年对学术活动进行制订与筹划,并坚决实施。
4、实验室主持科研项目的固定人员每年至少做学术报告一次,以正在主持进行的科研工作内容为主。
5、每个课题组应定期进行学术交流与报告会议。
6、每次学术活动的资料由本次报告的直接联系人配合管理人员做好整理、存档工作,以便于上报材料和参考借阅等。
学术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省无线传感网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受江苏省科技厅聘请和委托,是实验室的学术领导和评审机构。学术委员会由国内无线传感网领域知名专家学着组成,负责审议实验室的目标、任务和研究方向,组织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审批开放课题等。学术委员会由11人组成,并设立秘书长1名。其中,依托单位的委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3、省外的委员不少于1/3,学术委员会成员由省科技厅聘任。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由依托单位领导和实验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对实验室的体制平台、技术平台的建设和运作进行指导、协调,将规划指导形成可操作性的实施决策;确保依托单位的人力资源、学科资源、科技资源、管理服务资源实质性到位,促进依托单位的学科建设和实验室的建设共同发展;督导实验室主任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学术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负责,学术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部分委员讨论工作;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学术委员会主任和实验室主任的工作报告,学术委员会主任应提前通报会议内容;对于课题的评审可通过会议或通信方式进行;学术委员决议,须在半数以上委员出席的会议上,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通过。
对外宣传的有关规定
1、为扩大实验室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应充分重视实验室的对外宣传与交流互动。
2、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工作,以便向学校、相关部门及新闻界宣传报道实验室的工作。
3、实验室的网站和主页应由专人维护,主页的内容应及时更新。
4、实验室的各课题组和各成员应密切配合实验室的宣传工作,每个课题组与每个成员每月都应发布一定数量的信息。
5、在宣传实验室的研究成果时,必须突出科研完成单位。
6、坚持实事求是,宣传材料应保证真实、准确、及时、客观。
7、新闻宣传要遵守国家、部、学校及实验室的有关保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严禁泄密。